(院人字【2013】04号,2013年4月)
根据中南大学中大人字【2001】110号、【2002】3号、【2002】176号、【2011】2号、【2012】55号、【2012】57号等文件的精神,制订出中南大学药学院科技业绩核算办法。
一、科技业绩内容
(指考核当年完成或新增的相关科研工作,包括教学、教改相关成果)
1、科技(教学)成果 2、专利(发明)授权
3、科技(教改)论文 4、科研著作或教材
5、教改项目及科研进校经费 6、人才培养
二、计算办法
1、科技成果、论文、著作、专利、项目、经费核算
序号
| 类别
| 业绩名称
| 级别
| 计分(分/项)
|
1
| 成
果
| 1.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
2.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 国家级
| 一等
| 200
|
二等
| 100
|
省部级【1】
| 一等
| 50
|
二等
| 15
|
三等
| 10
|
国家新药证书
| I
类
| 1.1类(含中药1类)*
| 200
|
1.2-1.6类
| 30-100
|
II类或中药五类
| 30
|
III类
| 15
|
2
| 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授权
| 4
|
3
| 论文
| 高水平科研论文
| Science、Nature杂志论文
| 100
|
SCI收录论文(发表杂志级别)
| 国际权威期
| 4分/篇
|
普通论文
| 国际重要
| 2分/篇
|
普通
| 1分/篇
|
EI收录
| 1分/篇
|
科研、教学、管理论文
| MEDLINE
| 0.8分/篇
|
CSCD,CSSCI教改
| 1分/篇
|
CSCD
| 0.5分/篇
|
教改
| 0.5分/篇
|
4
| 教
材
著
作
| 教材和专著(第一主编)
| 规划教材和专著
| 20
|
非规划教材和译著
| 5
|
教材和专著(非第一主编、副主编)
| 规划和专著
| 5
|
非规划
| 3分/部
|
无论规划或非规划,或专著
| 参编
| 2分/部
|
5
| 科
研、
项
目
与
经
费
| 教改项目
| 国家级和教育部
| 15
|
省级
| 5
|
校级
| 1
|
入校经费【2】
| 国家级及省部级
| 0.5分/万元
|
市厅级
| 0.25分/万元
|
横向
| 0.125
分/万元
|
6
| 人
才
培
养
| 研究生培养
| 全国优博
| 20
|
全国优博提名奖
| 10
|
湖南省优博
| 5
|
湖南省优硕
| 2
|
本科生培养(大学生创新课题)
| 国家级及部级
| 2
|
省级
| 1
|
校级
| 0.5
|
| | | | | | | |
【1】:如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职工第一完成人。业绩点计算到第一完成人。
【2】:科技厅课题属于省部级。其他的厅级课题属于市厅级。
说明:
①所有项目除特别注明的外,必须以“中南大学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凡一个成果多次获奖,只计算其最高获奖档次,不重复计算。已经在显示性成果中计分的项目,不在普通科研业绩中重复计算。
②学院多人参加的成果或项目,分数只计算给第一完成人或主持人。
③所有经费必须是当年度入校经费,以学校计财处统计为准。
④本科生培养,只算项目分,不算经费分。
2、指导研究生业绩核算(含所有硕士学位以上申请):
根据学校有关“博士生按50学时/年/人(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起计算)、硕士生30学时/年/人(从第二学年起计算)”的考核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采用如下办法折算工作量:当年毕业的博士生每生15分,硕士生每生9分(非全日制研究生、工程硕士按全日制研究生同等计算)。
三、科研业绩津贴的发放
学院根据《中南大学药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方案(2013年)》,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指派专人在每年的12月1日前统计完成各自单位完成的业绩,学院办公室进行核对计算后,按照各单位在学院科研业绩中所占份额计算出津贴指标。各科研单位根据实际,按本办法核算到人,进行再次分配。
中南大学药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