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届药学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仅适用于2022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工作小组(简称工作组),负责学院具体推免工作。
组长:龚涛、刘昭前
副组长:王昊、李乾斌
组员:胡长平、曾文彬、胡高云、周应军、丁劲松、彭军、彭傲霜
秘书:吴晖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组长:胡高云
组员:周应军、丁劲松、彭军、周文虎、张政、朱曲波、桂玲智
秘书:周文虎(兼)
推免工作坚持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推荐指标:
专业面上指标(包含退役复学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12名。
三、推荐原则
1.推荐对象为我院2022届(2018级)药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坚持科学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活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特色因素纳入学院(系)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的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具体要求参看学校《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
四、推荐细则:
(一)推荐条件:
1. 必备条件:按照《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9〕8号,附件1)执行。
2.选择条件: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入围申请推荐资格:
(1) 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 (以下简称“专业排名”)前25%者(学生71人,前18名),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 其余选择条件,按照附件1“(二)选择条件”第2-9条和《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二)推免生遴选总成绩构成: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1.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满分100分,原则上按本科阶段学业加权平均裸分。
2. 专项评价成绩包括学院评价加分,学校规定有关学科竞赛奖励加分,体育艺术类赛事获奖加分,退役复学学生加分,社会工作类加分等,同一类型如有多项加分,只取最高分。所有专项评价成绩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5分。本意见仅适用于2022届本科毕业生。
(1)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含“挑战杯”)的获奖等专项加分按照附件2中“专项评价成绩指导意见”对应标准进行加分。
(2)学院加分项目:已获附件2中专项评价(一)加分的学生,学院评价中不再对学科竞赛获奖进行加分。学院对符合推荐条件,在品德和学业成绩表现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其他所获学科竞赛奖励、英语六级成绩、学术论文发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给予加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最高分,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等级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1)学科竞赛获奖:
i. 获国际级金奖负责人1.3分,银奖负责人1.2分,铜奖负责人1.0分;
ii. 获国家级一等奖负责人1.0分,二等奖负责人0.8分,三等奖负责人0.5分;
iii. 获省部级一等奖负责人0.5分,二等奖负责人0.3分,三等奖负责人0.1分;
iv. 获校级特等奖0.5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05分;
v. 学院实验技能大赛一等奖0.2分,二等奖0.1分,三等奖0.05分;
vi. 同一获奖项目参与人分值以负责人的1/2计算。
2)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国家级项目负责人0.4分,省级项目负责人0.3分,校级项目负责人0.2分,若负责或参与2项及以上的项目,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加分。同一大创项目参与人分值以负责人的1/2计算。
3)论文发表: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每篇0.5分,第一作者发表CSCD论文,每篇0.2分;第一作者发表一般学术期刊论文,每篇0.1分,以其他排名参与SCI文章发表,每篇0.1分。
4)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每项0.2分。
5)英语:大学英语六级≥500分,0.2分。
(三)排名规则:将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所得的总成绩排名,取前12名。
五、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和工作要求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
六、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12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2. 9月13日上午9:00,党政联席会集中审议本细则,审议通过后将本细则在官网发布。11:30前,本细则纸质文档(盖章)与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一办310-1,联系电话:88876069,E-mail:171065071@qq.com),此材料由本科生院上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
3. 9月13-14日,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3及相关材料,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材料收集截止时间:9月13日下午17:00前,过期拒收),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4. 9月14日上午,按照本细则排序规则,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5. 9月14日下午,学院在官网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电子稿发给本科生院(171065071@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公示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
6. 9月15日上午11:00之前将附件3、4纸质文档及附件4的电子文档(格式请与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学生名单-”菜单中“打印推免情况报表”保持一致)报本科生院审核(171065071@qq.com邮件主题标注***学院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七、其他事项
1. 军事科学院招生办公室拟利用教育部“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接收我院2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
(1)本补偿计划适用于符合我校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为第13-21名者可使用该定向补偿计划指标(总成绩排名前12名的学生若使用该定向指标则自动放弃学院面上指标,面上指标人选按照总成绩排序后移),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择优推荐,第N位同学放弃使用则将该指标转移至第N+1位同学,本补偿计划将与面上计划同步遴选公示。
(2)军事科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单位包括:系统工程研究院、国防科技创新研究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防化研究院、国防工程研究院、某部、军事科学信息研究中心。上述单位均可接收使用我院面上计划指标(即不占用“补偿计划”)的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推荐面试办法可访问“军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查看。
(3)使用我院面上推免指标和军事科学院“补偿计划”的学生在招生阶段不做区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复试、选拔和录取。“补偿计划”为定向计划,使用“补偿计划”未被军事科学院录取的学生,补偿计划作废。
(4)使用“补偿计划”的学生,请务必及时与军事科学院取得联系(联系人:谭宝宝010-66314191 18311271985;杨程宇010-66314195 17801153619),并按照对方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补偿计划作废。
2.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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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2日
“学校通知”链接:
关于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tz.its.csu.edu.cn/Home/Release_TZTG_zd/275C022005BA4BFE910DEB7231AEE2DA
附件:
1. 《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9]8号)
2.关于修改《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3.中南大学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4.中南大学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