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工作部署安排,参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现制定bwin必赢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刘昭前
副组长:龚涛、胡长平
组员:王昊、曾文彬、李乾斌、程泽能、彭军、丁劲松、周应军
秘书:刘文芳
二、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我院2019级药学、2018级临床药学本科生(不含2021年已入选学生)和学校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学生;第二类为我院2020级药学、2019级临床药学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四、名额分配
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但每位导师每届(以同一年度本科毕业的学生为同一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3个限额总数。
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学生共分三类:
1.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学生:对于该类学生,只要学生愿意申请,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对于学校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专业成绩排名前3%或第1名的,如果入选我校拔尖创新计划直博生,同样不占学院分配名额。)
2.专业年级排名前3%-8%的学生:对于该类学生,我院总分配名额为2人,其中第一类与第二类各1人。(对于学校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专业成绩排名前3%-8%的,如果入选我校拔尖创新计划直博生,将占学院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名额。)
3.学院自主选拔的学生:根据新修订的《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二级培养单位可自主遴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拔尖创新计划培养,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15%。对于该类自主选拔学生,我院总分配名额为4人,其中第一类与第二类各2人。该类学生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要求由导师全额承担,且发放标准与学校标准保持一致,即:从学生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起,按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的前2年,按30000元/年标准发放。导师必须在学院公示入选名单之前,一次性将全部助学金转到校财专用账户并到校财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分年度转账),后续由校财统一发放给学生。以校财办理的凭证为准,无校财转账凭证则该学生不予入选和录取。
五、工作要求与日程安排
1.学院将按新修订的《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完善拔尖创新计划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2.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拔尖创新计划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选拔。
3.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选拔条件要求(成绩根据申请审核时已修完课程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并进一步突出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着力提高选拔质量。
4. 5月27日-7月1日,制定学院2022年选拔实施细则并公示,同时将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5. 7月-8月,向学生进行相关政策宣讲。
6. 8月26日-9月4日,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2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
7. 9月5日-9月11日,学院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择优遴选,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名单并公示5天。
8. 9月16日之前,公示名单及相关附件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查。
9. 审查通过者签订《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六、附件清单
附件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中南大学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附件3.中南大学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二级培养单位2022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5.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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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